可以的,但是教师要注意:1、在校期间不能当博主。2、成为教师后,如果有这个兴趣爱好也可以继续做下去。
您好!根据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十一条规定:“公民、法人享有名誉权,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,禁止用侮辱、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、法人的名誉。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第七条规定:“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:(五)关心、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促进学生在品德、智力、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。”因此,从法律上讲,老师并没有侵犯你的隐私权,只要你愿意就完全可以开设微博账号。谢谢阅读!
可以的,但是教师要注意:1、在校期间不能当博主。2、成为教师后,如果有这个兴趣爱好也可以继续做下去。
您好!根据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十一条规定:“公民、法人享有名誉权,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,禁止用侮辱、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、法人的名誉。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第七条规定:“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:(五)关心、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促进学生在品德、智力、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。”因此,从法律上讲,老师并没有侵犯你的隐私权,只要你愿意就完全可以开设微博账号。谢谢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