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评议对象:学生干部。
二、推优人员范围及名额分配
三、申报条件1.品行端正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;2.成绩良好(综合测评在前30%),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;3.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满半年;4.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尊敬师长,有良好的群众基础;5.思想进步,关心集体,有奉献精神,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。
四、评议程序
五、其他事项
六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附件:“星级”学生干部推荐表
七、此次推优不含各类特长生。
一、评议对象:学生干部。
二、推优人员范围及名额分配
三、申报条件1.品行端正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;2.成绩良好(综合测评在前30%),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;3.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满半年;4.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尊敬师长,有良好的群众基础;5.思想进步,关心集体,有奉献精神,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。
四、评议程序
五、其他事项
六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附件:“星级”学生干部推荐表
七、此次推优不含各类特长生。